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管理会计师 初级税务管理师 初级智能财务师
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会计题库 初级会计指南 初级会计方案 初级会计试听 初级会计直播 初级管理会计师 初级税务管理师 初级智能财务师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管理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外贸会计师 会计实操 财税实操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执业药师考试 > 考试动态 >

执业药师考试大纲内容调整|变化情况


  为做好2016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根据《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以下简称《大纲》)相关规定,确定2016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大纲部分内容调整事宜。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核同意,现通告如下:

  一、《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细目和要点的考试内容,涉及下述新政策法规的,按照新政策规定掌握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法律及相关决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方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和有关问题的决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二)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

  1.《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

  2.《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

  (三)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发布的部门规章及相关规定

  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

  2.《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

  3.《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

  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药品注册审评审批若干政策的公告》(2015年第230号);

  5.《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2015年第10号);

  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8号);

  7.《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国卫药政发〔2015〕52号)。

  二、《大纲》调整的具体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8号)和《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的部分规定,在《大纲》中未做要求,需要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内容为:

  (一)将第五大单元中,第四小单元第3细目“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变更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

  (二)将第十一大单元中,第二小单元“保健食品管理”变更为“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管理”;将第(3)要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管理”变更为“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管理”;增加第2细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管理”及要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管理的要求”(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2016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调整内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

  2016年4月8日

   2016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调整内容:  

大单元小单元细目要点
五 药品经营与使用管理(四)医疗保障用药管理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具体政策和要求
十一 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管理(二)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管理1.保健食品管理(3)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
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管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管理的基本要求

 

 

【免责声明和版权说明】
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对转载的信息我们力求标明信息的出处,我们尊重作者的版权著作权,对我们转载的信息如有异议或有侵权或违法信息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会立即删除,对原创内容我们愿意支付适当的稿酬,联系方式:邮件:webmaster@jscj.com 电话:4008816886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特色班
  •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班
  • 初级会计职称实验班
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
特色班

班次特色
含普通班全部课程+服务。同时开通模拟考试题库,题库以考试大纲为主导,准确把握考试重点、难点与考点,教授答题思路与方法,剖析历届考试失分规律,指明考试中“陷阱”、“雷区”和“误区”所在。帮助考生减少答题失误,助学员高分过关。
课程组成
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考前冲刺班+模拟考试系统+在线答疑+电子版教材

290元/一门
580元/两门
购买
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
精品班

班次特色
含特色班全部课程+服务,同时为开通精品班的学员配备相应的直拨咨询号码,专人答疑,建立完善的学员信息库,及时回访跟踪,了解学员学习情况,督促学习,提高学员学习效率。
课程组成
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考前冲刺班+模拟考试系统+在线答疑+电子版教材+ 赠送会计基础财经法规课程、题库+会计实务课程+当前不过,下期免费学

480元/一门
960元/两门
购买
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
实验班

班次特色
含精品班全部课程+服务,实验班学员享受班主任制教学制度,并签署协议,当期考试不通过退还该课程学费(必须参加当期考试)。选报实验班课程的学员,还将免费获赠上期考试同科目下其他所有名师主讲的课程!
课程组成
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考前冲刺班+模拟考试系统+在线答疑+电子版教材+ 赠送会计基础财经法规课程、题库+会计实务课程+考试不通过,学费全额退

1000元/一门
2000元/两门
购买
  • 初级会计职称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网络课程涵盖(36学时):

一、《管理会计概论》

二、《管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三、《预算实务》
含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控制与分析

四、《成本管理》
含成本控制方法、成本责任、标准成本系统、作业成本分配等

新增实操课程(30学时):

1、《预算实操》

2、《成本实操》


管理会计师火热招生中

管理会计师题库和模拟考试系统

管理会计师访谈宣传片
更新时间2023-02-21 09:23:02【至顶部↑】
江南财子®  联系我们 | 邮件: webmaster@jscj.com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 |  添加客服微信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电话:
付款方式   |   给我留言   |   我要纠错   |   联系我们




Top